Friday, July 06, 2007

稅務優惠




國家稅務總局在最新的通知中要求有關地方稅務機關,對包括上海石化在內的9家上市公司已到期稅收優惠政策仍在執行的,必須立即予以糾正。
  
國家稅務總局在最新的通知中要求有關地方稅務機關,對已到期稅收優惠政策仍在執行的,必須立即予以糾正。對於以往年度適用已到期稅收優惠政策所產生的所得稅差異,要按照《稅收徵管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據悉,原給予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九家境外上市公司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已經到期但仍在執行的,必須立即糾正。這九家公司分別是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機床股份有限公司、北人印刷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廣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儀徵化纖股份有限公司、東方電機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渤海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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